2014年4月16日 星期三

《公民國家意識與台灣政治發展》陳其南;「文化政治、現代性與台灣經驗」



台大共同教室201
今天應陳其南老師之邀,與培慧一起出席「文化政治、現代性與台灣經驗」演講系列,報告個人對於「太陽花學運的形成背景及其歷史意涵」此一主題的觀察。出席學生將「共201教室」塞滿,整整四個小時的討論,與台大學子們共同反省過去、審視現在、思考未來。
未來雖然存在許多不確定,但也充滿了希望,如何開創、如何前進,考驗著我們這代台灣人的智慧與視野。



許久沒見陳其南先生2009
他當文化建設委員會副主委時 女主委喜歡川名牌衣等 他當然
現在翻翻舊書《公民國家意識與台灣政治發展》 發現現在的社會政經風氣與書中指出的類似
換句話說 中國-台灣的轉折點在1989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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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民國家」乃是其公民成員基於現實生活意識與社會契約關係所建立的政治生活共同體。這種新的價值觀與文化認同才是當今台灣國家意識的基礎。 陳總統在五二○就職演說中指出,台灣的「第二波民主工程,重點在於公民社會的建立以及國家共同體的再造。」他說:「從社區公民意識的形成到國家公共政策的 參與,都是公民社會權利義務的確認和提升。透過公民社會的建立,經由偕同參與、集體創造的土地認同與共同記憶,才能超越族群、血緣、語言、文化的侷限,邁 向一個新的國家共同體的重建。」 這一刻,我們面臨的不再只是經濟競爭力的提升,在全球化的趨勢下,真正的挑戰還發生在台灣文化主體性與國家認同的問題上。我們要建立的國家不只是一個基於 政治或經濟生活的共同體,也是建立在共同文化基礎上的社會共同體,每一個國民不再只是以享有政治民主、經濟和社會平等的權利為滿足,我們也應保障他們可以 充分享有教育、文化與藝術資源的權利。因此,文化和教育政策的作為可以有三個重點:文化公民權的伸張、台灣主體性的重建與多元價值觀的建立。

文化公民權的伸張 首先,我們需要創造更多具有教育薰陶功能的文化設施、資源和資產,包括自然與人文資產的保存。各地不同層級的學術與文化工作者,針對台灣這塊土地上的自 然、人文與歷史,包括藝術與文化資產,多年的探索與研究已經累積出傲人的成果,這是台灣文明的寶庫,也是我們留給後代子孫的資產。未來的四年是總其成和呈 現總體圖像的最好時機。為了平衡都市和偏遠地區的文化教育資源差距,在新十大建設中我們將有更多的演藝廳、博物館、美術館、體育館等文化藝術活動設施。挑 戰二○○八國發計畫為了充分活化既有資源,已規畫進一步結合各種文化教育活動與軟體機制的開發設計,以提升全民在一般教養、大眾文化消費活動、精緻藝術創 作欣賞和多元文化價值觀等各方面的「文化質能」(Cultural Competence),其結果將有助於拓展不同個體、地方社區、族群與國家之間的文化溝通能力。 「文化公民權」的第一層意義在於保障每一位國民對於文化教育資源的享用權利(Accessibility),發展其「文化質能」(資質與能力)。偏遠地區和弱勢族群(性別、階級、族群)的文化教育需求應獲得特別照顧,讓每一位國人,只要他們願意,即可以與其他人一樣享有平等機會去接觸和擁有共同的文化資源資產,累積其文化資本。文化公民權的第二層意義是指國民在參與(Participation) 創造台灣文明和保護各類型文化資源資產的義務。在這方面,政策設計上應鼓勵多元化之非營利非政府組織的參與,在學校與社區社會廣泛推動以藝文、體育、休閒 與志工活動,例如社區總體營造計畫。另一方面,在全球化的壓力下,結合流行與文化產業發展的新趨勢,台灣地方文化的新意象充滿了更多的可能性與新的契機。 文化創意產業的發展和擴散,更重要的意義是讓所有公民在參與廣義的文化知識產品之消費與生產中,實現其文化權利與義務。 台灣主體性的重建 「公民」(Citizenship)的真意在於其做為一個「共同體」(Community)的成員資格(Membership)。 沒有社區或國家「共同體」意識,就沒有所謂「公民」資格。公民與國家的關係是建立在做為國家共同體成員資格的公民權利義務關係。台灣做為一個新的國家共同 體,需要培育新的公民意識。語言、血緣、祖籍與文化傳統不再是現代公民資格與國家認同的主要指標。相對於「民族國家」或「國族國家」的概念,「公民國家」 乃是其公民成員基於現實生活意識與社會契約關係所建立的政治生活共同體。這種新的價值觀與文化認同才是當今台灣國家意識的基礎。對外,台灣是一個主權國 家;對內,台灣是一個公民國家。 只有透過公民社會的重建,我們才能超越民族國家與族群意識的侷限,進而超越族群主義和國族文化的爭議。首先我們應強化多元文化價值的認知,培養全體國民學 會承認與尊重國內外的文化差異和多樣性(包括容忍、欣賞、保存、延續、更新與創造)。就如生物多樣性的觀點,我們也要確保台灣各族群在語言、文化與歷史傳 統方面的主體性與同等發展的權利。最早做為台灣這塊土地主人的原住民各族群更擁有特殊的地位。 多元價值觀的建立 文化是一種時代思想與人文主義的展現,因此政策也應建立在我們對時代轉型的認知。在全球化與地方化的雙重發展趨勢下(Glocalization),多元化和分散化的地方和族群文化認同,在全世界各地都比起傳統的民族國家單位已獲得更具優勢的地位。新的政策包括本土教育的加強、公民美學與生活劇場運動。文化藝術活動可以做為不同個體、族群與國家之間彼此溝通交流(Communication)的平台和公共領域,以塑造新共同體的公民身分(Citizenship),進而建立起一個在生活與思想上的文明台灣。 台灣經過了政治和經濟奇蹟,她的下一步應該是在於追求文化的奇蹟。政治和經濟發展的本身不是目的,一個新的文明文化成就,才是整個國家要努力的終極目標。 長期執政的機會讓我們可以穩健地建立起有效的機制和政策,將經濟與政治發展的成果轉化為台灣精神文明與文化價值的重建。新的文化價值的累積,是台灣政治、 經濟與社會再發展與再衝刺的活力來源。已經相當多樣化的地方文化魅力,使得台灣做為一個新文化國家的願景已經逐漸浮現,而台灣的每一位國民也將在這樣的文 化氛圍中,蘊育出新的文化公民意識,展現一個「文化國家」的新面貌。




陳其南


Web :個人網頁

學歷 美國耶魯大學文化人類學博士
美國耶魯大學文化人類學碩士
國立台灣大學人類學碩士
國立台灣師範大學地理系學士

學術專長領域 文化人類學 文化理論 文化政策研究
現任 行政院政務委員
經歷 民國九十一年行政院政務委員
民國九十年財團法人國家文化藝術基金會董事長
民國九十年 - 九十一年日本同志社大學客座教授
民國八十八年總統府國策顧問
民國八十八年國立交通大學教授兼人文社會學院院長
民國八十六年 - 八十八年國立藝術學院教授
民國八十六年 - 八十七年宜蘭仰山文教基金會執行長
民國八十四年 - 八十六年行政院教育改革審議委員會委員
民國八十三年 - 八十六年行政院文化建設委員會副主委
民國七十八年美國維吉尼亞大學人類學系客座教授
民國七十四年 -八十二年香港中文大學人類學系講師、高級講師、系主任
民國七十三年中央研究院民族研究所副研究員

主要著作 《傳統意識與社會型態的結構》(1997) 《公民國家意識與台灣政治發展》(1992) 《家族與社會:台灣與中國社會研究的基礎理念》(1990) 《文化的軌跡》(1986) 《台灣的傳統中國社會》(19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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